食藥監總局發布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研制指南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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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記者宋璟從食藥監總局網站獲悉為進一步強化檢驗檢測技術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支撐作用,統籌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研制工作,加大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研制力度,根據監管工作需要,現發布《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研制指南》。
指南提出工作目標,構建準確可靠、技術先進、快速響應的食品檢驗方法體系,支持打擊農獸藥濫用、食品生產經營領域摻假摻雜、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和權益,促進食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為食品抽樣檢驗、案件調查處理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監管工作提供方法學支撐。
指南明確研制范圍,食品補充檢驗方法是指根據食品安全監管需要,對于按照現有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以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制定的臨時檢驗方法無法檢驗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制定的食品檢驗技術規范和要求。涉及特別管制藥品的檢驗方法以及現有檢驗檢測技術無法實現的檢驗項目不屬于補充檢驗方法范疇。
關于重點研制方向分為兩大類,一是按照檢驗目標物質劃分,二是按照檢驗技術劃分。
具體如下:
(一) 按照檢驗目標物質劃分
1。農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未涵蓋的,由于濫用或違法使用而引入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中的農獸藥及其添加物或分解代謝產物。
2。非食品用化學物質:非食品原料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保健食品及其聲稱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中添加的違禁藥物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化學成分。
3。摻假摻雜物質:畜禽肉、酒類、蜂蜜、阿膠、飲料等食品原料或食品中摻入的替代物質。
4。營養成分、功效成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未涵蓋的,食品和特殊食品中的營養、功效及標志性成分。
5。天然毒性代謝物:蘑菇、蜂蜜、水產品等食品原料可能含有的天然毒素及其代謝物、微生物毒素及其代謝產物。
6。其他風險物質:食品安全標準以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制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均未涵蓋的,日常監管和案件查辦中發現的可能存在健康風險的物質。
(二) 按照檢驗技術劃分
1。特異型檢測方法:針對食品中一種或多種物質的高選擇性篩查或確證檢測方法
2。通量型檢測方法:針對食品中一類或多類物質的篩查或確證性檢測方法
3。非定向篩查方法:針對問題樣品中的風險物質進行的高通量篩查方法
4。通則性檢測指南:針對食品中引入的風險物質篩查或確證檢測方法,其樣品前處理或檢測方式可以以相同或相似步驟進行,方法包含指南涉及的物質動態列表和增補規則。